“為父奔喪遭辭退”有悖社會倫理道德
2021-01-28 10:26:03??來源:東南網(wǎng) 責任編輯:肖練冰 我來說兩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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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一則“男子因父親去世請假8天未獲批,,強行休假被辭退”的新聞獲得大眾關(guān)注,最后該公司被判賠償7萬余元。涉事公司曾兩次不服判決提起訴訟,,但均被駁回,。嚴格來說,這是個“舊案”,,但判決文書被爆出后,,依舊引發(fā)了社會熱議。從網(wǎng)上輿情看,,此事觸及了許多上班族的痛點,。(1月26日 新華網(wǎng)) 生老病死是自然規(guī)律,每個人都要經(jīng)歷這個過程,,而在父母重病,、去世之際,也需要子女在床頭照料,、辦理身后事,,這是正常的贍養(yǎng)行為和儀式,也是孝心的體現(xiàn),,對于維系社會和諧與倫理道德具有重要意義,。由此可見,“為父奔喪遭辭退”是有悖社會倫理道德的行為,,令社會大眾為之寒心,,從情理上無法接受,,此事亦暴露出該公司的管理制度存在問題,,過于蠻橫無理、僵硬無情,,缺少人性化和彈性,。 法院判決就認為,男子因父去世回老家操辦喪事,,既是處理突發(fā)的家庭事務(wù),,亦屬盡人子孝道,符合中華民族傳統(tǒng)的人倫道德和善良風俗,,公司作為用人單位,,應(yīng)給予充分的尊重、理解和寬容,。而且,,該公司所做出的辭退理由也不充分,男子實際曠工時間并未達到辭退標準,。因此,,無論從何種角度考量,公司均構(gòu)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,理應(yīng)支付賠償金,。 人都有父母,,都要盡人事,為父奔喪乃在情理之中,,公司也是由普通人組成的,,應(yīng)具備最基本的同理心,理解和支持員工履行孝敬父母的義務(wù),,而非將情感全部排除掉,,做一個冰冷無情的“怪獸”。這樣缺乏人性的公司制度太過嚴苛,,沒有一絲人情味,,對員工缺乏關(guān)懷,只會令人感到生畏,,公司的社會形象因之崩塌,,未來在招工、開拓市場時也將受阻,。 “為父奔喪遭辭退”并非孤例,,類似事件已發(fā)生多起。幾年前,,有女子奔喪歸來被辭退,,老板稱其“不吉利”;還有男子為岳母奔喪回老家,,請假卻無人答復,,回來后慘遭開除。近年來,,還有一些公司被曝出各種奇葩管理事件,,諸如超長加班、另類懲罰,、惡意罰款,、花樣裁人、PUA員工等,,讓人大開眼界,。這些用人單位都犯了同樣的錯誤,公然違背社會倫理道德,,違反勞動法規(guī),,侵犯了員工合法權(quán)益,亦遭到了社會輿論和大眾的強烈批評,。 正所謂過剛易折,,現(xiàn)代企業(yè)管理不能一味追求強硬,,需要遵循科學管理原則,留有一定的彈性空間,,應(yīng)遵守法律和社會倫理道德,,以人為本,關(guān)愛員工,,不做違法違規(guī),、踐踏道德底線的事。(江德斌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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